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为切实加强我市的城市燃气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市城管局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现状,对薄弱环节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重大隐患整改和事故查处都要亲自督查。
二、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减少和杜绝因群众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和侥幸心理而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充分调动燃气生产和经营企业利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制造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同时要求各燃气经营单位印制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发放到每一个用户。并设立燃气违法违章举报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及执法等形式让公众了解举报电话号码。
三、加强执法力度,创造安全生产环境。立即开展一次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城市燃气、乱设燃气经营代灌点以及非法销售、安装燃气器具的行为。对移送的各类违章占压燃气设施和危害燃气设施的案件,及时查处。
四、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对现有各类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设施及时更换维修,制定完善的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抢险预案,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着力解决好目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针对天然气已经进青的情况,加强对天然气管道和用户的检查,为天然气的大面积的安全推广使用打下基础。
五、做好液化气瓶组供应站和瓶组(储罐)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对目前城市燃气主管网覆盖区内的瓶组站,制定计划,逐步纳入城市主管网统一供气;城市主管网已经覆盖的地区严禁建设新的瓶组(储罐)气化供气站。继续清理整顿燃气具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确保用户燃气具的合格和使用燃气安全。积极探索推广使用户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办法,避免在销售、安装、服务、检测等环节出现问题,确保户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顺利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