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从外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报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市监明电〔2020〕88号)精神,从即日起,凡从外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法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购进食品信息(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入关信息(入境口岸、集装箱编号、货物进口国家),承运企业及运输信息(承运企业名称、联系方式、车牌号、出发地、目的地、承运单号、起运时间、预计到达时间、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
报备单位: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932-2238162
电子邮箱:ltxscjgj2020@126.com
***:临洮县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docx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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