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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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为优化土地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党组会议纪要》(2022年第4期)。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面积202亩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的62.14亩(41426.7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隽国用(2013)第000138号。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管理,同时注销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通城_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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