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4月19日,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长航石首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当日凌晨4时左右,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长航石首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石首段鱼尾洲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时,发现有人在长江段非法捕捞,民警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行动,现场抓获两名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喜、罗某举,查获捕鱼工具鱼叉1只,渔获物39条,共计67.72公斤。经了解,黄某喜和罗某举听说长江石首段鱼尾洲水域的鱼很多,想捕些江鱼吃,便相约一起来到这里捕鱼,捕完鱼后,两人返程上岸时被巡逻至此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经石首市农业部门认定,黄某喜和罗某举在长江里捕鱼使用的渔具鱼叉属于农业农村部禁用渔具。
黄某喜、罗某举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里捕鱼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黄某喜、罗某举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孙诗宇 通讯员张敏 金督 董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