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收紧调低最高贷款额度
界定首套二套认房认贷、调低最高贷款额度7月15日,记者从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
调整贷款额度方面,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二套认贷认房政策,也就是将缴存职工及配偶名下登记的所有住房(包括购房所在地、缴存地、户籍所在地等相关工作生活地的房产信息),均纳入公积金贷款家庭房屋套数核定范围;已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不管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政策。
此外,将原来使用公积金购房又取又贷,调整为购买首套住房又取又贷,购买第二套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对缴存地、户籍地均不在宜昌的缴存职工,不再提供贷款;对建成年限超过30年的二手房,不再提供贷款等。
本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7年7月15日(含)之前的,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7年7月15日之后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二手房未办理网签但已签订购房合同、且能提供时间在7月15日(含)之前的购房首付款***(销售不动产统一代开***)或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的,按本次调整前的政策执行;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随着宜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升温,公积金贷款需求增加,至今年6月末,全市已发放公积金贷款15.13亿元,占全年计划的75.7%,全市个贷率为102.26%。据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正是由于宜昌市房地产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去库存背景下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随之进行了大调整,目的也是为了防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支持居民首套刚性自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和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记者了解到,虽然最高贷款额度有所降低,但仍能满足基本购房需求。(记者张婷婷、通讯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