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中院出台20条意见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20条意见,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民意沟通等方面,明确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点任务。
意见规定,辽河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侵害油区职工群众财产权益的“涉众型”诈骗犯罪、破坏油田生产设施和盗窃油田物资等犯罪活动,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为油区企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明确,依法审理在保持经济增长、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找准司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特别是涉及“三供一业”和多种经营等案件,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油区;大力加强油区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审查立案及破产清算工作,稳妥处理企业破产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促进辽河油田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