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措并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本网讯 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平安创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将综治工作与四个领先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措施,推动综治工作健康、有序、稳步发展,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面广,牵扯人员多。特别是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开放式的办公场所,年办件量16万件,日均办件近700件,日均人流量数近500人,情况复杂。为了把此项工作抓好,中心结合实际,健全各类组织,明确责任。中心管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一是调整平安机关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中心配有保安队长1人,保安队员3人,负责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二是专题召开班子会议,部署中心年度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年度计划。三是与各股室签订平安建设和综治责任状,将平安建设和综治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评比和奖惩。
抓好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了适应平安机关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中心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重点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积极主动地做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从多方面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创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三是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制定了《防火应急预案》。近年来,中心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单位排查调处率达100%,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好地形成了团结、和谐、文明、安全的良好氛围。
落实制度建设,实行依法行政。平安机关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得是否扎实得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是关键。为构建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中心维稳和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2012年,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因制度不健全、发生疏漏而造成安全隐患。完善《维稳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每月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重点部位和办公用电的安全管理,把一切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安全隐患。加强对中心及各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起人防、物防和技防相互结合的防范机制。一是在服务大厅、走廊、机房等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红外线报警器,对服务大厅、财务室、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二是加强保安值班力量,大楼内24小时有人值守,夜间每3小时巡逻一次,做好巡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确保了办公大楼的安全。近年来,没有发生被盗、被抢和火灾事故。三是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加强机关巡查工作,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值班人员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四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安保工作,重大活动事先联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运转有序。
完善综治管理,优化政务环境。作为该县政务服务平台,中心通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我县发展软环境,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一是推进三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26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窗口受理办理,21个单位开通使用了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行政审批效率及窗口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了评标办法,改进了相关招投标管理制度。从新的评标办法及配套的招投标相关制度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基本遏制了贴近拦标价中标的现象,工程量变更更加规范。凡使用财政性资金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节资率明显提高,发挥了源头治腐的作用。三是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室)169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2012年,全县169个便民服务中心(室)为群众提供各类代办服务14万余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