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以电代燃料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本网讯(通讯员 胡祖亮、万常俊)12月12日至13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一行8人,对我县以点代燃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深入到峡口镇黄家河村,实地查看以点代燃料项目建设现场,在项目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和老百姓对实施该项目的建议和看法,查阅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建章立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验收组在听取了我县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后认为,我县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达到了设计要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
据悉,为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农村生活燃料问题,2010年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将我县纳入代燃料项目实施范围。黄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于2012年5月经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批复后开工建设,2013年8月10日通过机组启动验收。该代燃料电站装机容量为950kw,项目区为峡口镇的黄家河村和石家坝村,代燃料户数为829户2395人,保护森林植被面积为2.35万亩。完成投资1109.6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520万元,贷款资金300万元,黄家河电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289.68万元。
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将解决黄家河和石家坝2个村11组、763户、2194人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户均装机达到1.25千瓦,年代燃料电量91.56万千瓦时;保护森林植被面积为2.3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0.5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重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8万亩。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