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四举措抓安全生产管理
本网讯(通讯员 甘帝)为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最大程度地减少民政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兴山县民政局四个举措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网,落实到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员、安全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二是建立安全工作机制。为有效管理安全,该局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安全督查检查组,工作专班、督查检查组服从领导小组管理,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安全工作任务,督查检查组人员由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中抽调组成。
三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与单位签订责任书,全体职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制度。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全体职工学会使用灭火器,掌握灭火技能;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自查与检查组检查督办结合,检查单位安全值班落实,检查单位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安全设备的安全隐患,做到三查,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落实三有,有记录、有整改、有销案。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结合单位管理机构、制度、人员、设备、预案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积极开展每月常规检查、每季度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重要节假日的大检查,并对上级政府部门通知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综合所有检查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