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第13标段招标公告兴财采建2013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已由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宜水招办函2013-60号文备案批准招标,初步设计已批复,资金计划文件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兴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和PE管材采购。
第一标段:龙池村土建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深渡村、北斗村土建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龙池村、深渡村、北斗村PE管材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5)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注册造价师及五大员属于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7)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投标人须具有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施工工程业绩(单项合同价不少于350万元)。
3.1.2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有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PE管材及管件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且无不合格记录;
(3)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的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5)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节水灌溉、泵站改造)公布具备PE管材生产能力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仅可对上述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23日至2014年 1 月23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14年 1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栏目(http://219.139.130.120:8001/ychy)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第1、2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第3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各标段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23 日9时30分。
6.2 递交地点:第1、2标段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8001/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707 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第3标段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
6.3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工程所有标段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签名报到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号
联系人:何发昌
电话:0717-258277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楼G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徐镇、吴巧巧
电话:027-87112268
传 真:027-87112270
日期:2013年 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