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县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宝应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应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省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5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推进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注重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和连续性健康管理。以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坚持“三医”联动,建立医共体新型管理模式,真正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努力打造“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坚持基层医疗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医共体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镇一体、镇村一体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2021年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共体和1个片区小型医共体,县域内医疗资源进一步实现整合共享,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分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基层首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四、组织模式
(一)组建方式
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医共体建设,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建设县域医共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镇一体化管理,并与镇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服务县域内城乡居民。在保证乡镇(中心)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探索由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领办基层医院,真正实现深度一体融合。
(二)组织规程
1.三统一机制。统一机构设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县医共体管委会和医共体管理中心;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名称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主体地位不变。统一人员招聘使用。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由医共体统一招聘基层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统筹使用。统一资源调配。建设医共体资源配置中心;牵头医院优先安排基层上转病人的门诊、住院和检查;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器械统一采购;支持医共体之间建立专科优势互补、相互转诊、交叉收治机制,方便患者就医。
2.三统筹机制。统筹财务管理。保持财务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实行“统一领导、独立核算、集中管理”模式。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归属性质不变。统筹医保支付。探索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交由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等规定的费用报销。统筹信息共享。实现诊疗信息在县域内互联互通,启动“互联网+医疗支付”和便民自助服务和就医流程重塑建设。
3.三强化机制。强化分级诊疗。依托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并下发双向转诊疾病目录、医保外转疾病目录等,着力推进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合理有序的就医新秩序。强化签约服务。专科医生、全科医生组团跨医院对慢病病人提供服务,推进“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启动慢病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组建慢病专科加全科的医共体指导团队,开展督导,建立公共卫生服务激励考核机制。
五、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主要任务
2021年建立县人民医院医共体(1+N模式:县人民医院和氾水镇中心卫生院、泾河镇卫生院)、建立县妇幼保健院医共体(专科联盟或专科医联体:妇产科联盟和儿科联盟),同步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片区小型医共体(1+1模式:曹甸镇中心卫生院和西安丰镇卫生院),待条件成熟时全面覆盖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试点工作
1.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管理圈”(片区医共体)试点。选择曹甸镇和西安丰镇试点。根据曹甸镇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服务辐射范围,将其周边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划归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代管,充分发挥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服务辐射和技术带动作用,形成以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为核心的片区小型医共体,打破行政区划,更好地整合医疗资源。(责任单位:县卫健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2.医共体绩效分配新机制试点。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绩效分配旧机制,探索建立分级诊疗专项奖励资金,对基层成员单位人员进行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将绩效奖励与科室和个人的业务收入完全脱钩,把辖区服务人口健康指标、分级诊疗指标、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医疗能力提升、医疗费用控制、成本消耗下降、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等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的重点指标,逐步形成分级诊疗的内在动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3.医共体医防融合机制试点。针对目前基层医疗和预防工作尚未深度融合情况,依托“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动员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围绕居民健康分工协作,强化慢性病防治,并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县域医共体考核体系,逐步构建医防融合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财政局)
4.继续推进县域医共体人员驻点帮扶试点。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常年派驻1名以上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以及护理、医技、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设备扶持、品牌输出、科研项目合作,做好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工作;牵头单位派出人员到受援单位工作,无需办理多点执业手续,享受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
(三)完善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总额包干、过程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逐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
(四)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县级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基层医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并继续做好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医保局)
(五)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
医共体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基层医院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县级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査、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县级医院已完成基本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医保局)
(六)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组织本院医师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三师共管”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免费签约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共体牵头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按照统一规范的病种路径,对照医院能够收治的病种目录,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目;定期开展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自查,确保病种数、病例数、入径率、出径率达到规定标准。镇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提升基础医疗质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
(八)建设医共体信息平台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结合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依托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医疗合作机制,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医学影像诊断等,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及牵头医院、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2月)。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统一认识,营造氛围。
(二)工作对接阶段(2021年1—3月)。制定医共体章程,拟定工作清单和考核方案等
(三)实施运行阶段(2021年4月)。医共体管理中心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工作衔接,落实管理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经费补助政策,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三)开展宣传培训。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政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岀发点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医共体建设有力有序有效。
(四)发挥协同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人社、编办、医保等部门,对医共体建设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医共体建设顺利开展;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共体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健全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县医共体管委会定期组织开展医共体建设运行情况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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