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纪委整治四风问题曝光台(2019年第三期)
一、原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东涌中队巡查组组长郭永林滥用职权、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郭永林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东涌中队巡查组组长,负责太石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查处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请托人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4万元,对4处违法建筑故意不予查处;听从负责巡查协调的工作人员彭某指示,对1处违法建筑故意不予查处,放任上述违法建筑建成,其故意不履行职责行为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12月18日,郭永林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9年3月6日,郭永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作风飘浮、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违反办文程序,没有按要求办理行文呈批手续和编列文号就制定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当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期间,该局弄虚作假,倒签行文呈批时间至2月并重编文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局分管副局长黎向慈、办公室主任李芬芳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10月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