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教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会议成员单位: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文明,根据《株洲市2012-2014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意见》(株文明委[2012]2号)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的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清明节期间,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到革命公墓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祭奠宣誓,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中国文明网已与央视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未成年人网、未来网、中国家庭教育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搭建了“网上祭英烈”的互动平台,各单位和各中小学校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网上缅怀纪念活动,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活动期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国文明网每天刊出精彩寄语。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清明节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要结合“入团、入队”和“家长学校”等活动,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各单位要向区文明办报送优秀作品,区文明办将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并择优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文明网上登载。
3、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理念,广泛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和手机短信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在追思缅怀中完成心灵的洗涤与净化,反思生命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4、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城乡社区和单位职工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把传统节日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的过节心得,认真做好向各级媒体选送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工作。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节日活动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和教育面。
3、认真总结,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各项各类活动参与人统计数及图文信息、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并于4月20日前与活动工作总结,一并报区文明办。
荷塘区文明办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