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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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为更好地保护湿地资源,维护湿地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从2011年11月10日起,炎陵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一是摸清区域内非法侵占湿地、破坏湿地资源的底子,重点是非法开采高山湿地泥炭藓、非法开垦并圈占湿地、非法采沙等违法案件。二是立即停止在国家规定的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所有类型湿地上进行的开垦活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毁湿开垦数量巨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三是对从事湿地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对典型的大案要案公开曝光,以此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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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3:14: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