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农业开发局宿舍区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宝应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宝应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宝应县人民政府将对《宝应县农业开发局宿舍区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宝应县农业开发局宿舍区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至6:00。
三、听证会地点
县房管局五楼508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及产生办法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及要求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是拟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人。听证代表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一),提供房屋产权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
3、单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法人(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二),提供房屋产权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年7月25日前向县房管局(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地址为:县房管局二楼拆迁管理科,联系电话:88259910。有关申请表格可从宝应县人民政府网(http://baoying.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打印或到县房管局二楼拆迁管理科索取。
5、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申请。
(二)听证代表名额
1、本次听证会被征收人代表5名。
2、特邀公众听证代表3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社区代表1名。
3、旁听人员3名,其中县广电总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和县纪委各1名。
(三)被征收人听证代表的产生办法
被征收人听证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中产生。经审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5名,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当选;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5名,将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县房管局五楼会议室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听证代表,公证机关将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四)其他事项
公民被征收人听证代表经审核确认后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单位被征收人听证代表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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