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17〕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具体选拔条件查阅《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17〕15号),该文件可从“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y.hrss.gov.cn/)”、 “濮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站(http://pyzj.ghlearning.com/)”查阅、。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在濮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已享受***特殊津贴、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参与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见***1,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另推荐1名,不占推荐指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人员除外)确定拟推荐人选,经本级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审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二)基层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推荐人选。驻濮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人员除外)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把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濮阳赶超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对符合条件的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荐。对长期或经常到县乡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培养基层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 五、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情况的函或报告2份。以县(区)政府,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名义报送,主送单位为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8.人选标签1份。 (二)电子数据 1.《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从“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y.hrss.gov.cn/)”、 “濮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站(http://pyzj.ghlearning.com/)”。 受理推荐材料时间为: 2017 年4月17日— 2017 年4月21日,如超出此时间段申报,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推荐材料报送地点为: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裙楼一楼) 联 系 人:张 灿 联系电话:0393-6665618,6661921 电子邮箱:pyrsjrcb@163.com 附 件:1.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名额 分配表 2.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2017年3月27日 ***1 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额 单 位 名额 单 位 名额 市教育局 2 市委党校 1 市环保局 1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 濮阳日报社 1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1 市油田教育 中心 2 市职业技术学院 1 市财政局 1 市农业畜牧局 1 市国资委 1 濮阳县 2 市农业科学院 1 市科学技术局 1 清丰县 2 市林业科学院 1 市地震局 1 南乐县 2 市林业局 1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 范 县 2 市水利局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台前县 2 市体育局 1 市城市管理局 1 华龙区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市工业和信息化 委员会 1 经济开发区 2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1 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1 工业园区 2 市交通运输局 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2 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1.人选推荐情况的函或报告2份。以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名义报送,主送单位为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容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推荐人选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提供13年以来的学习、审验记录,原件由市人社局审验后退回。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经查无误后,审验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审核结果填写“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社局复核后退还申报单位。 5.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将推荐人选信息完整录入,审核无误后打印,在相关栏目盖章,其中县(区)、主管部门意见盖县(区)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注意:录入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一致,如出现误差,后果自负。在业绩贡献一栏,填写字数一般应大于800,不得超过1000。 6.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审核结果填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报送;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单位。 7.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审核结果填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单位。 8.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标签各1份。 9.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人选基本情况录入《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对录入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人社局人才办邮箱pyrsjrcb@163.com。 相关表格: 1. 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 4.人选标签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6.有关复印件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