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编号5)整改结果公示
一、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5:2016年宝应县未按要求编制完成湖泊保护规划。
二、整改目标
完成《宝应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宝应湖湖心断面稳定达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宝应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7月通过原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017年9月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宝应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组织实施了退渔还湖、断面提标整治等工程项目。
3、根据扬州市宝应环境监测站宝应湖2019年例行监测数据(年均值),宝应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四个指标都能达到Ⅲ类水标准,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宝应湖湖心断面稳定达标。
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7日。
受理部门: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叶挺路76号。
受理电话:88260537。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