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奋进力量,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1.认真组织推荐工作。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财会〔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推荐范围、条件、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鞍山市推荐1名候选人。
2.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采取适当方式,严格按程序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出具相关推荐意见,并履行公示程序。
3.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各地区、各单位请于7月26日前将经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3500字以内)、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情况等报送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意见和公示情况报纸质版一份(A4),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A4)和电子版。逾期视为无推荐人选。
市财政局将根据推荐情况,优中选优,并进行重点考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 韩冲
电 话:0412-2212935
***: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
鞍山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