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编号X2SC236)案件整改情况公开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2SC202****90036号投诉案件,“威远县污水处理厂臭味长期影响该组人员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严陵镇垃圾压缩站距离住户不超过80米,严重臭味扰民,8月底发生严重污水渗漏”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威远县污水处理厂臭味长期影响该组人员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的问题。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禾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除粗格栅处有轻微臭味外,其余二沉池、反硝化滤池等单元无异味。经调查组走访了解,厂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厂区东侧村民住宅处(距厂区产臭单元约146米)未闻见异味,厂区东北侧周边约50米土地豆子和红苕长势良好。
2021年9月20日,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点位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四个点位无组织排放的臭味进行采样,《检测报告》(四川创威字(2021)第2109105号)结果表明:检测点位“1#、2#、3#、4#”所测项目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虽然禾丰公司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达标,但是也会有轻微臭味飘散,尤其是在低气压刮西风时,厂区东侧村民感受稍微明显,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严陵镇垃圾压缩站距离住户不超过80米,严重臭味扰民”问题。经查,严陵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是《威远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五个垃圾压缩中转站之一,该报告表明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现场检查发现,中转站坎下公路上能感受到轻微臭味,其周边150米范围内无农户房屋,该站压缩车间密闭性良好、喷淋除臭系统正常运行,但是垃圾运输车频繁进出压缩车间时,其自动卷帘门随之频繁打开、关闭,该区域臭味明显。
2021年9月20日,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转站1#废气塔排气筒有组组排放点位和西北侧厂界外、南侧厂界外2米处、东侧厂界围墙处和东北侧厂界围墙处四个无组织排放点位的臭味进行采样。《检测报告》(四川创威字(2021)第2109106号)结果表明:检测点位“1#废气塔排气筒”所测项目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检测点位“1#、2#、3#、4#”所测项目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虽然中转站废气检测结果达标,但是在中转站坎下公路上能感受到轻微臭味。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严陵镇垃圾压缩站8月底发生严重污水渗漏”问题。调查组现场调查,未发现现场有污水渗漏的情形。
据调查核实,2021年8月27日,严陵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因回填土沉降、管网接口破损造成厂区职工生活污水渗漏至外环境,渗漏量约3立方米。针对此问题,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已及时进行了处置。一是对渗漏的生活污水及时进行了回收处理,将生活污水全部转运至中转站生活污水收集池;二是对受影响的路面、边沟进行了彻底清理冲洗和消毒杀菌,并对沉降的区域和管道破损点位进行了修复;三是2021年9月4日,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对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内环法威远立字〔2021〕048号),该案件已办理完成。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威远县污水处理厂臭味长期影响该组人员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问题。一是将灭蚊灭蝇频次由一年2次提升为一年4次;二是厂区东侧污泥压缩车间加种1排卫生防护林;三是在粗格栅车间围墙加装喷淋设备。
(二)关于“严陵镇垃圾压缩站距离住户不超过80米,严重臭味扰民”问题。一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二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季度进行1次大气无组织排放情况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与管理。三是督促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在压缩车间垃圾车辆入口增设10—15米密闭通道。
(三)关于“严陵镇垃圾压缩站8月底发生严重污水渗漏”问题。要求于2021年10月31日前制定、完善包含生活污水渗漏内容在内的环境应急预案。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镇为牵头单位,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为配合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对威远县污水处理厂和严陵镇垃圾压缩站进行现场验收,威远县污水处理厂将灭蚊灭蝇频次由一年2次提升为一年4次;在厂区东侧污泥压缩车间加种1排卫生防护林;在粗格栅车间围墙加装喷淋设备。严陵镇垃圾压缩站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季度进行1次大气无组织排放情况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与管理。并且在压缩车间垃圾车辆入口增设10—15米密闭通道。在2021年10月31日前制定、完善包含生活污水渗漏内容在内的环境应急预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高亭, 电话:199****8529)
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新店镇
新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