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人防工作再创佳绩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军分区的坚强领导下,市人防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人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贯彻落实鲁发〔2015〕20号文件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均受到省人防办通报表彰。我市人防指挥通信体系和防护工程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人防部门自建人防工程总量保持全省各市第一位。对上争取到位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资金1200万元。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人防办展示和介绍了相关经验做法。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在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上,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1名个人受到国家人防办表彰。
一、在全省各市中第一个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中发〔2014〕15号和鲁发〔2015〕20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一系列部署要求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军分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发〔2016〕20号),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民防空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各项改革举措,受到省人防办通报表彰。
二、大力提高人防组织指挥和训练演练水平。全面修订完成市、县(市、区)、有关乡镇(街道)三级人民防空方案,进度走在全省前列。梳理调整全市重要经济目标,建立健全档案,开展防护演练。加强战备值班和应急保障工作,保持常备不懈的战备状态。
三、着力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完成《泰安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泰安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高新区中心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草案和“信息化战争泰安市城市威胁环境划分研究”等4个专题,组织内部评审。落实“以建为主、以收促建”原则,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和易地建设审批。2016年,全市批准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38%和239%,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四、加快完善人防信息系统。全面展开市级“三位一体”人防指挥所升级改造,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机动指挥所、智能化控制、消防、装修施工。全面展开市级人防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计划推进县市区地面指挥中心、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第三代军用短波通信指挥网建设。
五、深入推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在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普查,2016年,新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组织展开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维护管理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抓好901、1101、1401等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扎实抓好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确保市级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持续抓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抓好自建和结建工程使用与管理,督促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签订《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协议》,明确使用及维护管理责任,缴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2016年,新增平战结合工程开发利用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6.6%。认真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早期人防工程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治。开展市级人防工程标识牌悬挂工作。
七、不断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对城区在建项目实施人防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开展拉网式执法巡查。加强人防执法与人防行政审批的衔接配合,发挥执法手段共同督促结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易地建设项目按时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查办力度,督促按时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
八、拓展提升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市共建成33家标准化、规范化的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受到省人防办的表彰。巩固在校学生人防知识教育,组织全市61所初中学校2万余名学生开展人防知识教育,授课率、受教率、及格率均达到95%以上。在《中国人民防空》《齐鲁民防》《泰安日报》等媒体发表人防宣传稿件41篇。展开人防宣教场馆建设学习考察论证工作。
九、持续强化人防部门“准军事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扎实组织落实“规定动作”坚持学做结合,有力促进了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和业务工作提速增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设立机关党委并完成换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强化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