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辽自然资办函[2021]73号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经过核查的2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予以公告。
公告期30日,如有异议,请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清河门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418-6327509)具体图斑信息见***。
特此公告。
***: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数据2022-04-20 09:21.xlsx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3:16: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