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
现将《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佛农农函〔2022〕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主体自通知发文日起将有关申报材料交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主体自行登录“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进行资金申报(申报单位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完成实名注册流程后,进入对应申报项目填报申报信息,自行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5日)。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报主体将网上导出的《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申请书》连同有关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原件由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退回]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按照《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
办法》(佛农〔2017〕177号)及申报指南规定,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二)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以及申报金额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填写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主体公章,按申报指南的顺序简易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七份)以推荐函一并报我局投资合作股,逾期不受理。
***:1.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2.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认证认定类)申报汇总表.doc
3.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参展办展类)申报汇总表.doc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