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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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睿芯峰集成电路陶瓷封装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与双浦路交叉口中科创新产业园内A12#楼 | 南京睿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睿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与双浦路交叉口中科创新产业园内A12#楼建设南京睿芯峰集成电路陶瓷封装项目,租赁面积约4113.08m2,共计2层,总投资180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集成电路封装200万只/年。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沉淀池沉淀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接管至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长江,尾水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噪声:本项目通过配备减震垫和减震弹簧、隔音处理等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减薄划片区酸性废气氟化氢、FC(芯片倒装)区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塑封区非甲烷总烃和危废暂存间非甲烷总烃。本项目车间均为洁净厂房,设备密闭性能较好,项目机台与废气管道连接。减薄划片区酸性废气氟化氢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碱洗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9m高的FQ-1排气筒排放,FC区、塑封区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高的FQ-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乙醇、非甲烷总烃、氟化氢、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标准,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清洗剂、废氟油、废活性炭、废内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抹布/手套、废填充胶、废导热胶、废导电胶、废锡膏、废油墨、废填充胶、废塑封料为危险固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废外包材料、废减薄划片膜、废焊料柱、废锡球、废渣、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理。本项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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