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4月19日召开
4月11日上午,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云喜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志庆、慕程杰、邹积恩、周治军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4月19日召开。
会议研究了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草案),关于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的说明,表决各项草案;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审议有关人员的供职报告、述职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等。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党委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切实做到区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项改善等领域的工作监督、视察调研,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紧要问题。要加强工作机关建设,坚决落实、带头执行好区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网格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身体力行,将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加强代表机关建设,认真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栾铮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