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九尾沙土地租赁及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就陈村九尾沙土地租赁及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安排如下:
1. 项目名称: | 陈村九尾沙土地租赁及管理项目 |
2. 项目编号: | 0658-1301SZTCE559 |
3. 项目概况 | 为了有效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和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或被乱丢垃圾,现拟将辖下的陈村九尾沙的土地(鱼塘)共571亩,进行种养业出租管理,并以招标方式选取并确定承租管理人。 |
4. 采购内容 |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是陈村九尾沙土地租赁及管理项目。拟出租的地块位于陈村九尾沙,该地块的总面积共571亩,地块现状为可用于种植和养殖的农用土地(鱼塘)。具体位置详见第四章附图。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以投报的年租金为承租价格进行承租和管理。 本项目的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在该地块没有开发计划的情况下,合同每年一签)。 |
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5.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种养租赁管理经验,须提供土地承租和发包种养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6. 招标文件公示 |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
7.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 起止时间:2014年2月27日起至2014年3月6日止(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发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的桃花园停车楼六楼)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
8.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 8.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投标人的土地种养租赁管理经验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3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接受其投标报名不代表采购人已认可该投标人满足上文第5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并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
9.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
10. 投标截止时间 | 9时30分(北京时间) |
11. 投标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3楼会议室 |
12. 投标方式 | 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
13. 开标评标时间 | 9时30分(北京时间) |
14. 开标评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3楼会议室 |
15. 采购人 | 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57-23351225 |
16.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发售标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83939023 项目咨询联系人:先生、先生 联系电话:83939001、83939012 传真:0757-83939018、83202716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
17. 招标信息发布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 |
18. 结果公告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 |
19. 备注 | 19.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按电子文件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19.2如采购人有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作了规定的,则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一同提交,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未作要求的,则须准备好资料原件备查,并随时听候评标委员会的核查召唤。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必须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全额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将有关本次招标的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信息以外的地址。因此,投标人须保证在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的准确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将本次招标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及时传达给各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登记的联系方式不准确、不稳定或失效,所导致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不能送达或延误送达的任何责任,并且投标截止时间不会因此而调整,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投标人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报名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豁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变更前的登记信息所导致的延误送达的一切责任,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投标人对其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进行的任何修改,且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20.采购文件/ (www.gdgpo.gov.cn)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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