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区2014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顺德建用字201411号)
关于顺德区2014年度第三十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勒流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上报的《关于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顺勒街字〔2013〕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街道裕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的0.888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坑塘水面)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具体位置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完善手续后按规划作为裕涌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由城镇建设规划确定,具体项目供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同意该批次用地涉及的0.888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在上级下达给我区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解决。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使用土地涉及的补偿安置由你街道办负责监督实施。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4年7月9日 —————————————————————————————————————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区人民政府、发展 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勒流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勒流街 裕涌股份合作经济社。 —————————————————————————————————————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印发 ————————————————————————————————————— *** 界址点坐标为: 序号 坐标(X) 坐标(Y) 1 2523651.744 415904.885 2 2523712.777 416079.128 3 2523699.5*** 416083.757 4 2523670.801 416001.***9 5 2523577.557 416034.313 6 2523562.054 415990.059 7 2523569.569 415985.582 8 2523584.624 415977.743 9 2523594.984 415971.975 10 2523606.576 415961.872 11 2523614.713 415950.223 12 2523624.694 415933.346 13 2523634.203 415918.910 14 2523638.688 415913.565 15 2523***3.763 41590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