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财税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及《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8〕49号)的要求,我局拟对佛山顺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华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协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盈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现将开展检查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5日-10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检查范围主要为2017年度,必要时将追溯至相关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同时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范围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内容,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其他事项
2017年9月5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方*** 联系电话:22831821
特此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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