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区老码头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妥善处理我区老码头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老码头行政许可和经营管理,维护港口安全和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明确港口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05〕416 号文)、《关于开展港口码头工程质量核验工作的通知》(佛港航〔2006〕14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草拟了《关于明确我区老码头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自挂网之日起15天),欢迎在2017年9月15日前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书面或电子文档)反馈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 0757-22832024 ,李***,电话:0757- 22836536 ; 通信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4号窗环运局;邮政编码:528300; 电子邮箱 :xthumq@shunde.gov.cn;传真:0757-22835187。
***:***1.关于明确我区老码头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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