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召开解读2014年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会议
为了进一步把握“三公”执行进度,细化“三公”操作中的具体要求,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的相关问题,区财政局于4月10日下午召集36个区直单位及7个镇街的分管财务领导、报账员,召开了有关“三公”经费的执行通报会议。
会议首先解读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要求。该办法对因公临时出国的相关经费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还罗列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的报销标准,以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同时,为了让部门更好地理解办法的内容,会上还对办法中的相应变动及相关注意事项做出了重点强调,如强调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出境需持因公护照才能报销;因急事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出境人员在事后应及时补办各项审批流程。《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使因公出国出境的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同时也使“三公”经费的把控更具可操作性。
为确保2014年我区“三公”经费按时按规执行,在接下来的三个季度里,财政将对每个月的“三公”使用额度进行取数,并制成报表报送区领导。对“三公”开支数额异常,达到某一警戒值的单位,财政将及时提醒。
最后,区财政局分管领导提出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三大原则:总额控制、只减不增、注重使用管理方式;并对以后三个季度的“三公”预算执行要求作出了详细阐述,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