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二:广西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碳排放强度要求下降 17%,实际仅下降 12%。自治区要求“十三五”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 47%以内,实际比重达 52.4%。“十三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持续增加,能源消费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 2015年的 83.2%上升至 2020 年的 89.7%,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从 2015 年的 66.2%上升至 2020 年的 90.9%。
“十四五”期间,广西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然较强。2020 年 5 月,在“十四五”重大耗能项目摸底调查中,自治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两高”项目 96 个,能耗增量为 4489 万吨标准煤/年。在******作出***后,广西将项目压减至48 个,能耗增量约 2389 万吨标准煤/年。但督察发现,全区仍有63 个在建或拟建新增能耗 10 万吨标准煤/年以上的项目未纳入最终上报清单,新增能耗 1929 万吨标准煤/年,其中 43 个已经在建,新增能耗达到 1403 万吨标准煤/年。2021 年一季度全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节能形势愈加严峻。
一些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2020 年全区平板玻璃、十种有色金属、电解铝等产品产量分别为 2015 年的 4.3 倍、2.6 倍和3.8 倍。广西近年从全国 18 个省份置换水泥产能,12 个在建项目水泥熟料产能达到 1734 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 2.9 倍。
自治区有关部门虽然一再发文要求加强能耗调控,但严控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能源消费、超规格淘汰部分行业产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大多没有落实到位。能耗“双控”考核放松要求,问责弱化为通报批评,缓批限批未严格执行。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6:开展“两高”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项目清单(包括已投、在建、拟建项目),分类处置未批先建“两高”项目。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落实审查审批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项目,属于落后产能、违反产业政策、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落实产能置换制度、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推进“两高”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措施7:加强能耗“双控”工作。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时接入国家、自治区在线监测平台。加强能源消费日常管理,及时发布能源消费情况预警预报信息。
四、验收情况
我区对照《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对明确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2022年5月30日,经七星区发展和改革局、七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七星生态环境局联合验收检查,确定我区已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七星区发展和改革局、七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七星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833985
联系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