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和盛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和盛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和盛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30日至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和盛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和盛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科勒大道33号(F6)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科勒大道33号(F6),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168平方米,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主要进行纸板、纸制品生产,计划年产蜂窝纸板180万平方米、纸芯5000吨。项目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就餐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2吨/年,经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纸板打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2-2010)第II时段标准的要求引至高空排,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2-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