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向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使位于本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芦苞镇园区一路南侧工业用地(N23°19′5.95″,E112°55′39.47″)。本项目总投资1.98亿元,占地面积110143m2,建筑面积127055m2(其中碎玻璃堆放及加工区域23600 m2),主要建设三条轻量化玻璃瓶罐生产线,年产3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主要建筑物为熔制车间、配料车间、机修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电房、玻璃渣堆场和宿舍楼等。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水污染物:清洗玻璃产生的清洗废水、空压站等机械设备的冷却水、成型机产生含油废水等生产废水,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物
窑炉燃料燃烧的产物和玻璃原料的分解物组成窑炉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原料车间中破碎、混合、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3、噪声
主要来自成型压机、玻璃熔炉、空压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不合格瓶罐;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产品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玻璃清洗废水工艺产生的沉渣;废油渣和工作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5、环境风险
当玻璃窑炉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非工况运行时,窑炉烟气污染物SO2、NOx和烟尘,可能造成大气污染,降低敏感点空气质量;当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废水不能及时处理,可能造成附近地表水体及土壤污染。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1)生产废水
玻璃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成型机含油废水收集后送往厂区内循环废水池,采取“多级静止、撇油池”处理后回用至水刀工序;设备冷却水均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本项目拟自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达到标准后经过污水管网排入黄岗涌。
2、废气处理措施
玻璃窑炉废气采取“SCR工艺脱硝+半干法脱硫(NID)+布袋除尘”工艺处理,达到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烟囱引至高空排放;原料车间粉尘:通过洒水抑制原料仓扬尘,采取全自动机械化密封输送,采取密闭化的散料运输车、集装箱运输,设置布袋收集系统收集原料加工粉尘;运输车辆尾气:定期维修车辆,加强厂区绿化等。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不会大气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风机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高噪声设备添加防振垫,砌隔音墙;在单机(如风机、水泵等)附近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对车间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等减振降噪和绿化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措施。其中玻璃废次品可以作为熟料,回炉再熔回用于生产;脱硫渣代替元明粉和方解石作为玻璃生产的原料利用,废水处理的沉渣,属于一般废物,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渣回收作为玻璃熔炉的燃料进行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检修窑炉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设备等环保设施,保证环保工程处于正常运转状态;设置在线监控系统,一旦发生异常及时启动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风险水平可控。
四、初步环评结论
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项目选址于佛山市三水芦苞镇园区一路南侧工业用地,符合地方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在网站或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随后将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0-84112481
电子信箱:310220680@qq.com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办事处务庄工业区 邮编:528226
联系人:马长亮 电话:0757-88581288
电子信箱:fsmcl123@126.com
***:简本
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