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益性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益性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葫芦岛市公益性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台集屯镇台集屯村
(5)占地面积:20000m2
(6)总投资:1280万元
(7)年运行天数:300天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定员19人,三班四运转。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公益性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联系人:张厂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4-31018819
Email:liaoningchangxin@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当地环境资料,初步的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第二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的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报告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责任编辑:市南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