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2012]2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涌
2.3、工程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主要内容为整治西南涌北段桩号2+625~3+625段,结合三水新城规划建设以及景观规划要求,分别采用U型板桩岸墙、生态岸墙、生态护坡等形式整治,对河段的水面扩宽,河道疏浚和进行河道两岸的绿化景观建设。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120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合同单价,可调合同总价的形式进行承包。
2.6、评标和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本工程建安费约为3010.99万元。
2.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010.99万元。
2.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2.10、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
2)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副本)
3.2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工程的招标中报名。
3.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外省企业必须已办理进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通过终审合格公示,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以上资料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还必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资料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8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9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近半年(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0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名质检员,必须提供质检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1 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a)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
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无诉讼;
c)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
d)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并且在同一年度周期内没有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
e)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f)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
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 投标人企业的信用等级必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BBB级或以上,须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查询网址:http://gcjs.gdwater.gov.cn/)
3.13投标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投标人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附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在资格后审时,除有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在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时除以上特别注明需要联合体各方提供外,其余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3.1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16 根据佛发招改【2013】11号文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和获奖情况需联同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2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还必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4.1.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7、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8、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1.9、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凡报名合格的申请人都是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递交(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参加)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
联 系 人: | 许先生 | 联 系 人: | 陈*** |
电 话: | 0757-86162612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93281 |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