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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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近日已启动,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出“关于上海市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强化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审查,强化高校考核测试及录取结果的公示,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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