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城七路广告牌的建设及经营权(BOT)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 明城镇城七路广告牌的建设及经营权(BOT) |
二、项目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宣教文体办 2、项目名称:明城镇城七路广告牌的建设及经营权(BOT)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4、建设规模: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三面立柱广告牌的建设及广告牌经营,投资估算约为40万元。 5、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为15年,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含建设期3个月)。 6、承包方式: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将取得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广告牌的建设及经营权(BOT),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设计、建设、安装、日常维护、广告牌经营、管理和移交。中标人必须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取得有效的广告经营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经营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5、具有经营、管理户外广告的业绩和专业人员; 6、企业在佛山市(含市辖各区)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3年 6月 26日至6月 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明城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 话:0757-88833371 联系人:罗先生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招标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