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登桂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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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38号
尹登桂、李时训因保管不善,将嘉鱼县陆溪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05)第224102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因权利人李时训已故,其配偶尹登桂通过司法公证(公证号:(2022)鄂尚诚证字第27668号)合法继承取得李时训不动产权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尹登桂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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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1:31: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