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站点要做到四有
记者麦志华 通讯员陆佩仪报道: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要做到“有人、有阵地、有宣传、有服务”。10日,高明区召开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及服务工作推进会,要求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不要只做面上功夫,要有实质服务。 按照“创文”的相关要求,高明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须加强。此前,无论是市督察、还是高明自查,其主要的失分点集中在志愿者站点、户外广告、道德讲坛等项目建设中,其中失分最严重的就是志愿服务站点。 目前,高明区部分公共场所存在无志愿站点、无站岗人员、没有设立志愿者服务站点等情况。会议上,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天山表示,项目的重点在于公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要做到‘有人、有阵地、有宣传、有服务’。”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新文表示,创文的要求非常高,针对当前失分最严重的是志愿服务站点,相关部门要加强这一工作的力度。“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不要只做面上功夫,要有实质服务。” 陈新文表示,创文工作要树立“一盘棋”观念,要落实责任人及整改范围;要做好汇报,并对部门自身涉及的范围内进行清查。 事实上,为更好地落实志愿服务站点建设,高明区“创文”督查小组将在13日到14日,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与服务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志愿服务站点的授牌、台牌、海报、服务、牌匾、宣传栏、资料积存以及志愿者登记系统等8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