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评审结果第二次公示
根据《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农〔2018〕29号)要求,我局成立了家庭农场评审小组,采用资料评审和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金兆和家庭农场等5家申报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认定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组意见,拟认定金兆和家庭农场等5家农场为2019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候选单位,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经公示反馈,发现金兆和家庭农场暂不符合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现再次对佛山市东坊无花果种植农场等4家2019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候选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署名与我局农村发展科联系。公示期满,如无提出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联系人:陈允华,电话:8888 7380)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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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候选单位第二次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