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城镇22家限养区内养殖场清理补助申请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补偿补助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7〕105)的要求,对自行完成清理的禽畜养殖场进行补助。经审核小组审查后,共有22家限养区内养殖场在协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拟申请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补助资金,共18***331.5元。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拟奖励项目信息予以公示(详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0757-88988521(邮箱:gmwrkzk@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保局八楼污染控制科
***:高明区明城镇畜禽养殖场公示资料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7:48: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