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险段应急整治工程补充修改通知1号
致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修改通知1号是对“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险段应急整治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修改通知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修改通知1号”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1号”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险段应急整治工程原定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2月5日17时00分止、原定开标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30分将延期进行。现就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改通知为准。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20年 1 月 31 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 2 月 5 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即2020年 2 月 17 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 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现修改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2月14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即2020年2月27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3月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其他说明
(1)本补充修改通知是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
(3)本“补充修改通知”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2月3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