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异议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
沧江工业园、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异议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佛科函〔2018〕201号)的文件精神,请沧江工业园、各镇(街道)经促局及相关单位加紧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异议项目技术鉴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后,于8月31日下午17:00前登录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yw.fskw.gov.cn)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鉴定申报。
二、工作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及填报要求等有关问题详见***。
2、沧江工业园、各镇(街道)经促局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市科技局于9月21日前向申请单位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发现问题的,可退回企业修改补充材料1次。
2、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可在10月中旬领取技术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应作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
3、期间企业对项目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于11月2日前登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诉申请。
四、联系方式
区经科促局科技发展科:罗敏婷 联系电话:88669696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异议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佛科函〔2018〕201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