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志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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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明组干〔2015〕42号
关于康志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更合镇党委:
康志杰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更合镇党委委员;
吴汝诚、李海球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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