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350137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7〕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35~0137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南、凤凰路以西三个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一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南、凤凰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48119.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控高≤30米,具体详见***。
地块二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南、荷富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7172.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控高≤30米,具体详见***。
地块三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南、荷富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11289.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所有兼容的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0%,计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控高≤100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135~0137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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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35~0137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