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抗法阻碍两违整治狮山一人被处置
6月5日,狮山镇组织查治办、国土、公安、城管、供电、供水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穆院社区察美经济社陈某的超高违建宅基地进行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超高违建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陈某超高违建宅基地楼高12层,是狮山镇通报第一批35户超高违建宅基地的其中一户。陈某在拆旧建新过程中,私自扩大宅基地建筑面积,每层约200平方米。行动中,专业拆除队利用风炮机、焊机等对6至12层超高违建部分进行拆除整治,阻止业主再次违建施工。
拆除现场,公安民警、城管等执法队员拉起安全警戒线,承包商何某某以向宅基地业主陈某收取承包建筑费为由,召集大批工人在宅基地现场阻碍执法行动。
正当民警要将何某某带回派出所问话时,何某某的儿子何某彬,突然冲出来妨碍民警执法,被现场民警当场制服,带到派出所处理。经过批评教育后,何某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不再聚集人员到现场阻碍执法人员拆除行动。
阻挠执法将受法律惩罚!
各位市民必须要认识到,超高违建不仅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城乡规划建设的秩序,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包括出租屋经营、建设工程质量和消防隐患等,这些随时有可能造成巨大灾难!
针对偷建超高违建,小区擅自搭建,侵占公共绿地和空间,挤占消防通道等违建行为,狮山镇将实施依法拆除,并将违建者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积分入户入学,依法追讨执法整治的费用等措施,更甚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狮山镇副镇长麦永维呼吁广大群众支持狮山镇拆违工作,“一切暴力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将会采取立案追责的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狮山查治、狮山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