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娜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4月4日受理梅娜提出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4日。
申 请 人:梅娜
单位名称:佛山市锦濠汇休闲会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丹灶镇祥泰路3号三层A区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 梅娜 | 女 | 湖北省广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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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负责人 | 周剑波 | 男 | 湖南省衡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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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5133302 传真:85133302 邮编:528200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