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康路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富康路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BT项目经批准,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决定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选定一个具有投资、施工能力的承包人(或者投资者和施工方的联合体)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招标人或南海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富康路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分为富康路(广佛新干线至明爱西路);富康北路;黄海路(广佛新干线至广佛路段);水库西路及河东中心路工程共五条道路项目实施。
工期:(1)富康路(广佛新干线至明爱西路)工期为24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富康北路工期为24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3)黄海路(广佛新干线至广佛路段)工期为1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4)水库西路工期为36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5)河东中心路工期为27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配套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配电线路迁移改造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富康路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的投资、建设(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总承包)、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项目的承包人,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建设能力和投资融资能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能由1家投资单位与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投标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如为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则应满足下述(1)~(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3.1.2.1联合体中投资方必须满足下述(1)、(4)、(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2 联合体中施工方必须满足下述(1)、(2)、(3)、(5)、(6)、(7)、(8)、(9)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可以允许个人作为投资方与施工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
(3)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授信金额加银行存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4000万元【可分别对本BT项目内的各个单项工程进行授信,各单项工程的授信金额上限分别为:“富康路(广佛新干线至明爱西路)”为¥17000000.00元,“富康北路”为¥37000000.00元,“黄海路(广佛新干线至广佛路段)”为¥13000000.00元,“水库西路”为¥33000000.00元,“河东中心路”为¥20000000.00元。】
(5)业绩要求:
A、作为独立施工方,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1项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少于80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或B、作为独立施工方,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3项或以下(含3项)合计总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6亿的市政类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是不少于20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注:1)以上业绩A项和B项可二选一,可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2)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6)人员要求:投标人就本项目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路桥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业、取消在南海区、佛山市以及广东省内参与项目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被作出接管财产、冻结财产、责令破产状态(联合体投标的且其中的投资方为个人名义的,该个人没有处于刑罚或拘役中)。在最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现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人如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隐瞒有关情况,如发现隐瞒,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而不作任何赔偿。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且其中的投资方为个人名义的,该个人没有在其他投标单位中作为股东)。
备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名时递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另一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若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4)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5)银行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6)银行授信证明资料(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及施工方均提供,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9)联合体意向书(如有)。
(若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对应的投资方的资料应签名并印手指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其它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4400***********00740;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东支行;
④ 款项来源:富康路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BT项目招标文件费【简称:富康路BT项目】;
⑤ 缴费金额:人民币1000元。
注:(1)投标人由于汇款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导致不能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本项目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处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2)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工本费的***开具时间为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办理,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4.3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4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4日上午9 时30分至2012年12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
5.2 投标人应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如有授权委托人出席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若不能通过验证的,不接收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沥政务网(http://www.nhdali.gov.cn/cms/publish/html/files/dali/zwgk/zbcg/)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hcet.com/)发布。
7.其他
7.1本工程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投资方(若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则从该个人账户汇出)】的企业基本账户缴纳。
7.2投标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3投标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资料之时起,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4、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本次招标原件分为两部分,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原件是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投资方和施工方,若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则指投资方(若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个人名义投标的,则从该个人账户汇出)】;投标人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投资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资格审查资料所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第一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第二部分原件为商务标原件,包括:作为企业施工业绩评分所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该部分原件作为评分的依据,没有提供该部分原件的对应项目不可得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7-855709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
日 期: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