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大桥桥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西樵大桥桥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西樵大桥桥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路桥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西樵大桥桥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主要内容为:
(一)绿化部分:
1)整理绿化用地、栽植花木、草皮修复、清除现场杂草、移植乔木、铲除苗木、拆除及安装花岗岩道牙、人行道块料铺设及白色油性外墙漆(勾花纹)等。
2)水表安装,给水管道敷设,绿化喷头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
(二)电气部分:
1)彩光洗墙灯30W、彩光洗墙灯24W、黄光洗墙灯30W、黄光洗墙灯24W、冷白光洗墙灯85W、冷白光洗墙灯70W安装,电缆桥架安装,配电箱安装,电缆保护管敷设,电力电缆敷设,砌筑接线井,开挖土方,绿化修复。
(三)排水部分:
1)砌筑排水沟,砌筑雨水口,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开挖及回填。
工程造价约6992923.68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大桥底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
5、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约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实际开工后45日历天内,保证整体工程必须在 2016 年春节前完成),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投标人应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即2012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成功独立完成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35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名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 或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且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2)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 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申请单位聘任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培训合格证及投标申请单位出具的聘书】。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属于本单位(含佛山分公司)员工的近半年【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的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该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单位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3.5万元。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1 月 13 日~ 2015年11 月 20 日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所提供的纸质版为准,电子版清单仅供参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718****48571,收款人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款项来源:西樵大桥桥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5年11 月16 日~2015年11 月20 日下午 17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1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5年12 月10 日上午9时00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单位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西樵镇公众服务(http://www.xiqiao.gov.cn)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路桥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688117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3160058、83160059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1211445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