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货车通行和通行证等事宜的通告
为支持我区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现就近期货车通行和通行证办理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许可的车辆,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
二、对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居民生活物资的车辆,需要办理货车通行证时,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特事特办,从快从简,交警部门还会根据需求适当延长通行时限和放宽通行路段;
三、通行范围在禅城区禁货区域且有效期止于2020年1月23日至3月20日的货车通行证,在车辆检验合格和交强险均有效的期限内,货车通行证有效期自动延长1个周期,车主无需再前往交警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四、可以通过登录“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http://fsjj.fsga.gov.cn/)自助办理货车通行证;
五、若无法网上办理,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将办理货车通行证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fcl83077281@163.com);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格式要求:
(一)将办理通行证每一辆货车的相关资料以电子图片、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是货车号牌,每张图片或每份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
(二)防控疫情期间,办理货车通行证的需要资料是《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行驶证、办理人身份证、交强险等;
六、咨询、预约电话:0757-88881200、0757-8307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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