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40期湖景路8号1区三十七座商铺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禅城区资产租售服务中心举行物业招租竞价交易会(联系电话:82160579),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 物业名称 | 物业现状 | 建筑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 月租金底价 (元) | 租期(年) | 年租金递增% | 免租装修期(天) | 其他设定条件(租赁用途、物管费等)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 | 禅城区湖景路8号1区三十七座P1、P2、P10、2P1、2P2商铺 | 空置 | 753.63 | 135000 | 45217 | 5 | 第三年起递增10% | 60 | 无污染、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物管费自理 | 唐健全139****6684 |
二、缴纳保证金
有意者,请于公告日起至 下午5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达如下账户(不收取现金,竞租保证金标准详见上表):
户 名:佛山市禅城区财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佛山禅城支行
账 号:4400***********01493
1、银行交款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进账单上须注明用途为“40期竞租保证金”及缴款人姓名。
2、如未能成交十日内竞租人自行到我公司办理退款。个人的必须亲自携带佛山市内建行银行借记卡或建行银行存折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收据原件;单位账户转账的,则需携带收据原件,自行到我公司按原路径办理退款。
三、办理登记手续及竞租对象
缴款后,请进账单上注明的缴款人,于公告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下午5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交易会当日不办理登记)。
1、以企事业法人参加竞租的须提交:
(1)竞租登记表一份及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盖章两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两份。
(4)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交委托代理书(原件两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两复印盖章);
2、以个体经营者参加竞租的(不接受委托)须提交:
(1)竞租登记表一份及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两份(复印盖章);
3、以个人参加竞租的(不接受委托)须提交:
(1)竞租登记表一份(签名、指模)及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两份(签名、指模);
四、打印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
招租竞价登记表(点击).doc 法定代表人证明(点击).doc 代理委托书(点击).doc
五、物业展示期
物业展示时间请详见上表与物业单位联系。
六、关于进场
竞价交易会当日上午9:45至10时竞租人携带入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签名进场竞租;鉴于场地条件,限制进场人数。
七、竞价方式
采用明标增价拍卖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即主持人从起叫价开始报价,竞租人若应价则必须举号牌,亦可举牌的同时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所叫的价格。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但有比其更高的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主持人在最后应价基础上,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应价时便敲槌拍定以示成交。
八、收费方式
服务费按每项物业的月租金成交金额计收,由竞租成交人(承租人)承担,竞租成交月租金3500元以下(含3500元),按成交月租金100%计收;竞租成交月租金3500元以上,按3500元收取。
服务费在竞租成交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余款转为租赁保证金。
佛山市禅城区财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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